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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安排:一周以内
上课地点: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吴淞街号单栋西面北湖公园南面军分区对面门市
课程内容: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培养目标:培养能够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基本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能在环境艺术专业及其它相关部门或单位从事与环境艺术有关的技术与设计、推广和开发、经营和管理、教学与科研等工作的高级科学技术人才。 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层次,在总体上与一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水平相一致,课程均采用学分制计算,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课程合格证书,并获得规定的相应学分。 凡按规定取得本专业计划规定的13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0学分,完成主考学校组织的实践环节课程全员培训,相应课程实验环节考核合格,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且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本科毕业生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考试对象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均可报考。 张老师